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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呢?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7-21 10:00:00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呢?

    第一种方式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就包括对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我们举报了,监察部门会对企业进行调查,查证属实的,会责令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不履行,那么后续还会有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其实,如果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一般的情况下,我们都是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的。

    但是,劳动监察部门并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在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更需要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种方式,就是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索要二倍工资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请,要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说得通俗一些,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用工入职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工资。那么时间是多久呢?也就是说总共可以要几个月的双倍工资呢?最多支付到第十二个月止,也就是最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之所以法律规定双倍工资,目的就是用这样严格的责任来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不签劳动合同,那么就用双倍工资来惩罚你。

    如果劳动者入职满十二个月都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就是他跟我们平时常见的,一年两年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其实就一个区别,也就是他有劳动合同开始的时间,但没有终止的期限。两者就这一点区别,很多人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铁饭碗。其实这是一种误区,后续再跟大家讲解。

    那么,索要双倍工资是在职跟单位要呢?还是离职以后呢?在职索要也是可以的,没问题。但是劳动者一般要考虑还要在单位继续工作,因此,可能不会在职的时候向单位索要两倍的工资,更不会提起仲裁,大多数人都是离职以后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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