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信办集中整治网络暴力水军黑公关
近日,中央网信办结合每年开展的“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网络黑公关作为该专项行动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拦截涉及攻击谩骂、造谣诋毁等不当信息,重点清理了招募网络水军的引流信息1600多万条,封禁违法账号500余万个。
网络水军违法在何处?法律怎样规制?
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违反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如果水军团伙有组织地在网络上攻击他人、侮辱、诽谤他人的,首先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法律还规定了“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即,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或者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为情节严重。水军团伙的组织者、管理者以及积极参与者,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水军团伙的组织者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涉嫌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互联网发展过程之中,网络水军貌似“如鱼得水”,但是,如果跨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现行刑法对“水军”的规制有多类罪名,需根据行为人发布信息的性质、内容、对象以及范围,再结合其主观目的来认定行为所侵害的法益,继而判断所构成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