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妙峰山飙车案2人被判拘役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胡某和刘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据一段网络视频显示,两辆跑车在门头沟区某段山路以及隧道上飙车,前方的车辆甚至还出现了漂移的动作,看起来十分炫酷,视频一经传出,便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后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了调查工作,仅在视频发布5小时之后,公安机关在北京市西城区将胡某抓获。
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有四种法定情形,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所谓的“追逐竞驶”,用常用语来讲,就是飙车,道路上飙车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危险程度与醉酒驾车相当。
如果危险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则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首先划分事故责任,其中,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在道路上醉驾、毒驾、追逐竞驶的,不仅仅危害的是自己的生命安全,更是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扰乱了交通秩序、社会秩序,应当进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