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朋友照片做成表情包或违法
微信已经成为公众主要的社交平台,随着微信功能的不断更新,微信聊天功能也日益增多,在聊天过程中表情包必不可少,各个年龄段都有其对应的微信表情包。表情包的盛行也逐渐激发了民众的创作欲望,将朋友的表情拍照记录下来并通过配文字或者剪裁成表情包。但是,大多数民众殊不知将朋友照片做成表情包或违法。
我国民法保护公民的肖像权不受非法侵犯,《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是指无需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丑化、玷污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正常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必须经肖像权人同意并许可,否则也将构成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
综上,将朋友照片做成表情包首先不得故意丑化、玷污或者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以丑化、玷污的方式传播他人肖像的,也属于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将他人经过恶意处理的照片四处传播,是对肖像权人肖像权的侵犯,也是对公民名誉的诋毁。
因此,即使征得朋友同意将其照片制作成表情包,经审查构成对他人肖像权丑化、玷污的,肖像权人仍然保留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侵犯公民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肖像权人有权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