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忍迷信丈夫10年后起诉离婚
近日,北京法院网发布一则夫妻情感纠纷案件。38岁小丹经人介绍,已经和小明结婚10年。但二人结婚多年却未育有子女,经检查,医院诊断小丹为不孕不育并建议两人做试管婴儿,但是小明却不同意。多年来,小明按照自己的理解通过辟谷、正骨、求佛拜神等来求子,花费高昂。但仍然没有怀上孩子。此外,在小丹母亲生病期间,小明坚决反对将岳母送医治疗,他认为岳母应该自生自灭,顺其自然。小丹认为二人感情破裂,并且老公还侵犯了她的生育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小丹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这项基本权利不需要法律的特别规定,区别于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该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建立必须进行生育,但是,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任何一方采用迷信、非法手段阻止另一方享有的正常生育权利的,属于侵犯生育权的行为。本案中,男子明知妻子经医院诊断为不孕不育,却采用辟谷、拜佛等迷信手段组织小丹接受科学治疗,其行为已经损害了夫妻一方享有的生育权。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法定条件。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是多方面的。再谈到本案情形,在大多数传统家庭中,结婚生育是夫妻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夫妻双方因为生育引发纠纷经调解无效的,属于无法调和的夫妻矛盾,因此认定小明和小丹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