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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殴打对方是否属于家庭暴力?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7-22 08:00:00

        女子被拖进厕所隔间

        近日,“女子被强拖进卫生间隔间”的话题引发全网关注。据相关消息,当地警方回应称,视频中男女相识,两人系恋爱关系,事发前一起前往娱乐场所,两人共同饮酒后在卫生间发生矛盾。目前涉事男子已到案,案件正在调查中。

        那么,恋爱中殴打对方是否属于家庭暴力?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该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对“家庭成员”的应当做广义解释,不仅指夫妻之间,还包括一个共同家庭生活的成员,例如恋爱中的对象、同居对象等。因此,情侣之间一方通过殴打、捆绑等方式侵害他人身体或者精神健康的,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相关执法机关可对其给予拘留或者罚款。

        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了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家庭成员人身健康权受到损害的,将根据具体情节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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