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21-56510899

法院为兼职大学生追回2万元报酬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7-07 14:00:00

        法院为兼职大学生追回2万元报酬

        今年5月,江苏大三学生小周在某琴行找了一份架子鼓教学的兼职工作,但琴行老板鲁某在支付了2万元后,剩下的报酬一直拖欠不予支付。小周无奈将鲁某告上法庭,但鲁某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支付,小周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最终,在法院执行人员协助下,小周终于追回了所有欠款。

        劳动者提供劳动之后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通过自身的救济手段无法获得的,可以诉诸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支付。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二者虽然都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但是也存在区别:

        首先,调整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务合同仅仅适用民法典中合同编的规定。

        其次,二者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提供劳动者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其他单位或者组织;而劳务合同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再次,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具体来说,劳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有关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而劳动合同还包括劳动者的保险、岗位等事项。

        最后,处理争议的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而劳动合同必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


文章推荐

公交

Top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56510899

EMAIL:junfan@junfan-law.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88号1209室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拆迁赔偿,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

Copyright @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20007582号-1   技术支持:深量建站

热线电话
021-56510899
二维码
扫码咨询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