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空扔下烟头造成车损,是否构成犯罪?
近日,微博上一名博主发文称,自己的车辆在楼下停放时,屡次发现有烟头落在车辆雨刮器附近,烟头甚至将雨刮器前方的塑料配件烫出了一个窟窿造成损坏。该博主查看小区监控显示,烟头是被楼上的居民从窗户扔下来的。随后当地公安机关张贴提示,禁止居民在高空抛掷未熄灭的烟蒂,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高空抛掷未熄灭的烟头,是否也会构成高空抛物罪?
我们一般意义上认定的高空抛物罪是指将重物(可能砸伤人)等物品从高空抛掷的行为。《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另外,《刑法》中有“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本案中,居民从楼上抛掷未熄灭的烟蒂造成车辆轻微损坏的行为,不构成高空抛物罪,而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认定是否犯罪,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的动机、损害后果等多重因素,本案的情况明显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所以不应当认定为高空抛物罪,否则就违反了《刑法》中“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但是,如果高空抛掷烟头造成车辆着火,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间接故意),或者是放火罪、失火罪。因为从楼上抛掷烟头,行为人应当认识到扔烟头可能会造成着火的危险行为,但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不会着火的过失,造成了火灾的损害后果,那么至少要承担过失犯罪(失火罪)的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明知自己从楼上抛掷未熄灭的烟头会造成火灾(比如看到楼下有大量易燃物),但是放任并希望火灾发生的,就认定存在着间接故意,应当以故意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罪)来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