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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互换身份出国30余次被刑拘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7-01 14:00:00

        双胞胎互换身份出国30余次被刑拘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发布消息,一对双胞胎互换身份未发出过30余次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悉,犯罪嫌疑人周宏和周伟系双胞胎姐妹,周宏的丈夫是日本人,其丈夫在回国之后,一直想要周宏一同前往,但周宏因为签证资料不全多次被拒。周宏想到自己的双胞胎妹妹周伟也有护照,于是便借用周伟的护照办理签证前往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出境累计30余次。而周伟看到姐姐如此顺利地出国,便拿着周宏的护照先后四次往返泰国等国家。2022年初,两姐妹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发现犯罪线索,将二人劝返,随后以涉嫌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 ,妨害国家对国(边)境管理秩序的行为。其中有多项法定情节,例如,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

        本案中,双胞胎姐妹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护照。情节较轻的,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以妨害国边境管理罪论处。

        二人的护照虽然不是变造、伪造的,但即使是真实有效的护照,也应当由本人持有并使用,否则就对国家边境管理产生了影响,属于弄虚作假啊,偷越国境边境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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