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二学生网购花光母亲12万手术费
近日,河北保定一村民李先生报警称,自家孩子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花12万元购买游戏账号、手机、衣服等,而这些钱本来是要给爱人做腰部手术用的。民警称,孩子上初二本身比较叛逆,事发后警方便与购物平台客服联系,告知对方卖家是未成年人。经多方反复协调,除手机等物品已被使用无法退还外,平台将充值游戏的钱依法一笔笔地退还,目前已退款6万余元。
本案中,该名初二学生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使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首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最后,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综合以上法律规定,初二学生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其他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监护人同意的,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学生共花费12万买高价游戏账号等大额支出,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在其父母不追认的情况下,父母有权要求平台退款处理。
本案初二学生的逆反心理给父母身心造成不良影响。孩子的成长发展离不开父母的关怀与教育,父母应当配合学校、社会尽职尽责,培养孩子向光明的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