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地铁遭偷拍被怼这是看得起你
6月16日,广州地铁3号线车厢内,一女子遭陌生男子偷拍。6月17日,遭偷拍的女子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发现有男乘客用手机偷拍自己后,她上前呵斥并要求该乘客删除照片,却被另一名男乘客回怼称:“人家拍你是看得起你,觉得你漂亮,怪不得你这样的女人被打!”下车后,李女士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目前,警方已介入处理。
未经同意偷拍、偷录他人涉及到侵犯隐私权,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传播偷拍他人的隐私视频一方面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另一方面传播出来会对受害者构成“侮辱”,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我国《刑法》规定了侮辱罪的刑事责任,对偷拍、偷窥他人隐私进行传播,构成人格“侮辱”的不法行为给予严厉的刑罚处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案中,偷拍李女士的男乘客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但是,这也提醒广大受害者在公共场合遭遇偷拍、偷录的情况时,要勇敢地大声呵斥,制止该违法行为,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案旁边的男乘客的话语,虽然没有对他人造成严重的影响,但是作为我国守法公民,应当具备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出手制止,而不是一旁冷嘲热讽,这体现了作为一名男性应当具有的社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