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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假卖假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5-11 08:00:00

        男子网购洗发水收到潘飘飞丝

        近日,湖南长沙一段男子网购洗发水收到“潘飘飞丝”的视频引发了广泛的关注,视频中,男子打开快递箱后,拿出的洗发水品牌既似曾相识又丝毫没有听说过,洗发水瓶上赫然印着“潘飘飞丝”的字样,显然这箱洗发水是山寨货。事件一经公布,有许多人调侃“洗发水也出联名款”“集品牌精华于一身”。

        售假卖假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从行政责任来说,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同时,对于销售者来说,法律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如果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也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另外,本案中,该产品是男子家人从网络平台广告弹窗上的链接进行购买的,所以依照我国《民法典》侵权编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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