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骗子团伙冒充单亲妈妈诈骗千万
近日,江苏南京公安机关打掉了一个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诈骗行为的诈骗团伙,该团伙共计62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该诈骗团伙主要以“单亲母亲”的名义,利用聊天软件添加好友,并用事先准备好的话术引诱被害人上钩。其中,最“有能力”的团伙成员甚至能够同时和20个被害人聊天,而这些内容全都是复制粘贴而成。骗子们先加好友进行初次沟通,等到博取了被害人的信任之后,便以过生日、孩子生病等理由,诱骗上钩者购买各种礼品,甚至索要现金。短短4个多月内,该团伙总共实施诈骗行为三百多起,涉案金额高达千万。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欺骗方法”,即在行为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得被害人基于假象而自愿处分自己的财产。
在诈骗数额方面,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事处罚最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本案属于共同犯罪,对于团伙的头目以及下属人员适用轻重不同的刑罚。《刑刑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对于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实施犯罪,同样要对该事件负刑事责任;对于普通成员,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最后,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的,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负刑事责任。
“杀猪盘”诈骗犯罪当中的受害人往往是因为各种各样的诱惑,最终成了犯罪分子网中的“大鱼”,提高警惕意识,不接触、不相信从天而降的诱惑,会帮助自己避免大部分的诈骗犯罪。如果被陌生人要求处分自己的财产而又不能确信真假,应当及时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尽量避免自己的财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