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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4-21 13:00:00

        小偷得手后拍视频炫耀被抓

        近日,四川甘孜州的一名男子罗某在入室盗窃之后,为了寻求刺激,拍了并且发布了自己被公安机关通缉的视频进行炫耀,得知情况之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仅仅用了几个小时,便将其抓捕归案。

        据查,男子罗某属于无业游民,已经有连续三次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盗窃得手之后过于兴奋,于是拍摄视频炫耀,没想到当晚就被抓获。

        入室盗窃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说,盗窃行为入罪的条件并不只有数额之分,还有情形之分。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存在“入户盗窃”、“携带凶器”、“多次盗窃(三次以上)”等情形的,无论数额大小,都涉嫌盗窃罪,而非一般的行政治安处罚。

        另外,本案中,罗某盗窃得手之后发视频炫耀的行为亦属违法。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网络短视频平台属于“公共场所”,如果罗某发视频的行为引起了大多数人的关注,则可能构成“情节严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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