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拐卖后可以挖断国防电缆求救吗?上海律师事务所
近日,网络上有网友发问“被拐卖至山区可不可以挖断国防电缆,等待军警人员上山维修,趁机寻求机会解救自己呢”?上海律师事务所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要引用刑法中关于正方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规定来进行解释。上海律师事务所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而对于紧急避险,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上述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来分析,挖断国防电缆进行自救的行为不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有可能被认定为紧急避险。原因就在于,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对象是“施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所针对的对象不限于施加侵害的人,还可以包括其他任何人的人身、财产法益——举例来说,如果面临地震等自然灾害,当然不能针对大自然本身进行“正当防卫”。
本文谈及的问题之中,要认定挖断国防电缆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该紧急避险行为所侵害的法益的适度性。拐卖确实属于正在发生的紧迫的人身危险,但挖断国防电缆求救并非是法律规定的“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而是超出了避险限度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按照破坏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定罪处罚。当然,在法庭的裁量过程中,会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以及其他情节(陷入人身危险)而酌定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