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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评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1-3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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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薪酬激励,较少人员流失,一些企业在公司内部会实行工资保密制度,即,禁止员工相互之间打听工资。近日,某知名科技通信公司发布员工备忘录,给予了员工相互讨论工资的权利,但是还有另一些企业,把打听工资作为“红线”,一经发现,开除员工。上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根据北京市一法院判决的一起涉及到薪资保密的劳动纠纷案件,该公司的员工赵某因为主动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工资状况,随后公司以其违反了公司薪酬保密规定的章程将其开除。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定劳动者胜诉。上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根据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残疾、区域等差别,只要能以不同方式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即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薪资保密制度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我国实行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那么公司员工的收入与其劳动的内容、强度、数量质量息息相关,薪资保密制度明显是与这一原则相悖的。允许员工讨论工资收入的做法,促进了企业内部工资的透明化,有利于大家互相知晓彼此的劳动状态,有利于大家对于劳动定价权的行使,相当于在企业内部形成良性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使劳动者的劳动被公平定价。

与其说薪资保密制度是一种公司规章制度,还不如将其称为“职场潜规则”,这是一个企业“心虚”的表现,目的是为了防止员工通过对比心生不满而离职,流失员工。留住员工的最佳办法是公平分配,而不是禁止讨论工资,随着劳动法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完善,薪资保密制度或将被更明确地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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