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无证挪车导致72万奔驰损坏-上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近日,重庆市民武女士的奔驰车在某地下车库的洗车房洗车后停放时,发生了事故,导致引擎盖和保险杠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但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竟然是一名未成年人。上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武女士的车被送到4S店之后,经过评估,维修费用要五万多元,不仅如此,车辆在维修之后,会相比同年限的车发生折价,折价费用又是五万元。在武女士调查行车记录仪之后发现,自己的车并不是像洗车店员工所说的在避让其他车辆时撞到了柱子上,而是因为操作不当直接撞到柱子上。驾驶员在事故发生了后下车查看,经过武女士的辨认,该驾驶员是洗车行中的一名未成年雇员,并没有驾照。上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洗车店老板声称,该名未成年人是从某中专学校前来实习的,店里并不允许其驾驶机动车,是该名少年私自驾车欲将车辆行驶至洗车店清洗的。洗车店老板同意为武女士维修车辆,但双方在赔偿的具体事宜中产生了分歧。
从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角度来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之中,武女士与洗车行之间实际上签订了一份不要式(非书面)的服务合同,在洗车过程中,洗车行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移动车辆,但是不得对车辆进行损坏,如果将车辆过失或者是故意损坏,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侵权责任,对于车辆因为维修所造成的贬值,洗车行也应当进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