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刚毕业就犯案,逃亡23年后最终落网-上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公安机关抓获了一名逃亡23年的逃犯,逃犯被抓时显得无奈又放松。上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据悉,任某是随州市随县人,1998年从一所职中中专学校毕业,时年20岁。毕业之后,任某和几名同学一起在工地工作,担任质检员。但在上班三天之后,就遇到有外人来工地阻挠施工,任某和几名同学就准备了两把砍刀和两把尖刀准备“迎战”。因为工地施工有同学倪某的关系,任某便同意了,倪某还称,下午打完架之后每人给20元钱吃饭。上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当天下午,被害人罗某和张某便前来进行协商,在双方对话没谈拢之后,任某和另外几名同学当即将张某和罗某控制住,并用刀砍、扎两名受害人,最终造成罗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四人见势不妙,随即暴露,辗转到河北保定时,倪某给三名同学分了6000元钱,从此分道扬镳。23年后,任某被贵州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而其他三人早已归案。
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期限是多久,逃亡多久才能彻底逃过刑事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规定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是死刑,一般情况下经过二十年就不会再被追诉。但是为何本案中的任某经过了23年还会被公安机关抓捕呢?
除上述追诉时效的规定之外,刑法还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只要是在犯罪之后,罪行被发现,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都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犯罪行为是可以逃过刑法的制裁的,尤其是在科技、个人身份信息如此方便的当下,隐藏身份进行生活简直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