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疑用假钱被商贩捆绑示众-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近日,金渡镇某农贸市场中传来了一则视频引起了热议,该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红衣的中老年女子被人控制住双手,旁边有大量人围观却没有人去解救。据悉,该名女子在买菜时使用假钞被发现,随后被收到假钞的商贩捆绑在菜市场的蓝色铁柱上示众。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使用假钞违反了哪些法律?商户将女子限制自由并捆绑示众的方法是否合理?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如果使用假币情节轻微的,可能会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或者是数额巨大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收到假钞的商贩将使用假钞的女子捆绑控制,实际上是违法行为。在我国,公民对于犯罪分子有扭送的权利与义务,指将违法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但是,扭送也有合理的方式方法,“示众”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女子的人身自由的不当限制以及对其人格尊严的不当侵犯。
收到假钞的商贩完全可以将女子控制住,但不可以将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侮辱,而应当及时交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理,不应当“私力救济”,用私权利而非公权力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