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21-56510899

95后夫妻卫生间中毒死亡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1-06 14:44:44

95后夫妻卫生间中毒死亡-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近日,上海95后夫妻在卫生间内硫化氢中毒死亡的案件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者的家属向房东索赔99.3万余元。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据悉,江女士与曹先生是夫妻关系,二人在2019年4月租住在上海某区的一间出租房之中,但在当年8月11日,二人被发现于该房屋的卫生间内死亡。经过司法鉴定,二人体内检测出硫化氢成分,死因系硫化氢中毒。根据上海市宝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的陈述,案发当时,该栋楼的单元内只有死者一家检测出硫化氢,事故原因可能是酸雨、台风、冲洗马桶或者是马桶水封的缺陷。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租客在房屋内死亡,房主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从民事法律层面分析,该起事件可能涉及到过失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房东在向房客租房之前,应当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其中就包括妥善检查房屋中的各项设施,以至于不会给将来的租户造成人身或者是财产的危险。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房主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就要满足刑事罪名的构成要件,其中构成要件之一就是“主观方面”,即行为人是否对犯罪的行为结果存在故意或者是过失,如果有过失,就成立过失犯罪,如果是故意,就成立一般的故意犯罪,如果既没有故意也不存在过失,那么就不会构成刑事责任。

本案中,房主不存在故意,那么从过失的主观方面来讲,房主是否应当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是否是预见了而轻信自己能够避免事情的发生,这是认定房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据此,我们应当认为此事是一个意外事件,房主既无故意也没有刑法上的过失,不承担刑事责任。


文章推荐

公交

Top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56510899

EMAIL:junfan@junfan-law.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88号1209室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拆迁赔偿,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

Copyright @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20007582号-1   技术支持:深量建站

热线电话
021-56510899
二维码
扫码咨询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