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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照片被好友盗发到色情群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1-03 12:30:00

女子照片被好友盗发到色情群-上海比较靠谱的律师事务所

    近日,在福州上大学的一名大学女生表示,自己平时会在社交平台发布一些自己的生活日常照片,但在日后的时间内,该名女学生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他人偷偷下载保存下来,并在未经自己允许的情况之下发布在了外网中某平台的色情群聊之中。照片被发送之后,大量的群成员以污言秽语对受害女学生开始的了品头论足,女孩无奈报警处理,发现偷用自己照片的正是自己的微信好友。上海比较靠谱的律师事务所

    本案中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上海比较靠谱的律师事务所

    从民事法律角度来讲,我国民法典权编规定了公民个人的隐私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从刑事犯罪的角度来看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本案的案情分析,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将女孩的照片发送至群聊之中,无疑是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如果给女孩的生活或者是精神造成了重大的影响,那么行为人就可能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并不存在转发裸照或者是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所以行为人不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另外,我国《个人隐私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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