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一女子因离婚被前夫跟踪威胁-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深圳的一名女士恬恬对自己的前夫可谓是又恨又怕,前夫付某于2019年因为盗窃罪入狱,在2019年的8月,2020年5月,恬恬两次起诉离婚,但都未成功,直到前夫付某出狱后,恬恬又提出了第三次诉讼离婚,法院最终准许。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但令恬恬没有想到的是,在离婚之后,自己的前夫付某多次打电话骚扰自己并要求复婚,并且声称如果不复婚,就点燃煤气管,甚至还将二人孩子抱上阳台威胁恬恬。在遭到恬恬多次拒绝之后,付某撂下狠话,如果恬恬再次拒绝,那么孩子就会没爹没妈,自己要杀死恬恬。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无奈之下,天天啊又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了救助,法院准许恬恬关于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请,下达了人身保护令。不信邪的付某在明知有保护令的情况下依旧无视法律法规,强行要与恬恬接触,最终被深圳市黄田派出所行政拘留。
在我国,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本案中来看,付某的人格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不断地用各种方式恐吓威胁恬恬,与这样性格不稳定的人生活在一起,难免会发生危险,轻则家暴,重则可能有犯罪行为产生。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之后,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保护令为本案中的恬恬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使得其人身安全的紧迫危险得到了大部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