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伙给邻居帮忙致残,邻居8年后获刑-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河南周口的小伙王光辉现在是一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他的残疾并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源于8年前的一场意外。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2013年,当时年仅23岁的王光辉中专毕业之后去南方打工,一年有稳定的收入并很快结婚生子。当年6月份,王光辉正在自家瓜地里劳作,邻居王某在其忙碌之时叫王光辉帮忙,王某家瓜地里有一个鸟窝,因为鸟经常啄瓜地里的西瓜,王某请王光辉帮忙将树上有鸟窝的树枝一起合力折断。但在帮忙的过程中,王光辉的额头和眼睛被反弹回来的铅坠击伤导致当场晕厥。经过长达27天的住院治疗,王光辉最终双目失明。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在治疗期间,王光辉共计花费医疗费用五万余元,邻居王某承担了三万八千元之后便再也没有理会过此事。王光辉一家将邻居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邻居王某赔偿33万余元,王某也并没有提出上诉。诉讼终结之后,王某一直怠于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八年期间,王光辉一直身处在黑暗之中。
今年2月10日,当地公安机关将王某逮捕,随后当地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王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王某向王光辉赔偿,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关系既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所以依据侵权法律的规定,王某应当承担该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王某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给付内容,逃匿8年,属于情节严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