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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行为会构成哪种罪名?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1-01 12:00:00

捷豹开进水塘全损索赔,警方:骗保-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今年9月,一辆乡间小道上行驶的捷豹轿车突然开进了水塘导致车辆报废,事后,车主向保险公司进行全损索赔,金额高达52万余元。但在保险公司现场勘查时发现,捷豹车在进入水塘之前并没有任何刹车痕迹,于是怀疑该车主骗保。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事后,四川资阳市公安机关开启了侦查,最终认定该起事故是骗保行为,车主是一家修理厂的老板,在作案过程之中,几人相互配合,精心设计了这一场骗局。四名犯罪嫌疑人归案之后,如实交代了利用轿车驶入水塘而骗取保险费用的犯罪事实。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骗保行为会构成哪种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本案中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情形,此外,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另外,骗保行为在日常实践之中不限于骗取车辆保险,有些行为情节更加恶劣,如,一方毫无前兆地为他人购买巨额人身保险,并在保险购买成功之后,精心策划被害人死亡的事实而骗取巨额的保险金,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加严重,对于杀人骗保的,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即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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