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21-56510899

五名未成年人打人抢车案裁定重审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1-01 11:38:34

五名未成年人打人抢车案裁定重审-在线律师免费询问

    近日,广东揭阳五名未成年人打人抢车的案件被裁定重审,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近年来有增加的趋势,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我们应当抱有谨慎的态度来进行审视,一切遵循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

    据悉,该五名未成年人于今年三月闲逛时感觉不远处的被害人刘某鑫和刘某玉“瞪”了他们,便合伙上前围殴刘某鑫,当李两名被害人欲驾车逃离时,被几人拦住并继续殴打,并要求刘某鑫拿出一整条利群牌香烟赔礼道歉,但刘某鑫说自己没钱,在此之后,五名犯罪嫌疑人要求刘某鑫将摩托车作抵押,并强迫刘某鑫录制莫须有的欠钱视频,之后将摩托车骑走。在线律师免费询问

    今年十月,榕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五名犯罪嫌疑人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到18个月不等。五人之中,有三人未满18岁,另外两人不满14岁。在随后的案件审查之中,辩护律师以及当事人家长表示,五人并没有抢劫摩托车的目的,只是为了争强好胜,追求刺激,且已经向被害人赔偿6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对于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几名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表现来分析,几人主观方面(心态)存在着争议,如果认为几人殴打被害人,骑走摩托车是为了非法占有该摩托车的,那么依据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是抢劫罪。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五名被告人主观是出于流氓动机,随意殴打他人的同时强拿硬要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中,几名被告人开始是基于追求刺激、逞强好胜的心态,但在看到被害人的摩托车之后,后主观故意产生变化,成为要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后几名被告人又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害人在与几名被告人不认识的情况下就遭此殴打和威胁,客观上不能反抗也不敢反抗,因此,应当认为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和胁迫手段截取他人财物,应构成抢劫罪。此外,未满14周岁的人对抢劫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文章推荐

公交

Top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56510899

EMAIL:junfan@junfan-law.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88号1209室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拆迁赔偿,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

Copyright @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20007582号-1   技术支持:深量建站

热线电话
021-56510899
二维码
扫码咨询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