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管工作是否可以外包?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
近日,江苏南通三星镇的“静通市容”城管外包第三方工作人员以粗暴的方式对待卖甘蔗的老人,该事件发生之后,经过网络发酵,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这种违法违德的行为受到了来自各方的一致谴责。在引起舆论轰动之后,纪委介入调查,处分了三星镇的多名政府人员。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
城管工作外包委托给第三方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民间机构是否具有执法权?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可以看出,第三方外包人员强行没收甘蔗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未明确赋予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权利不得委托给其他主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可避免地会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为了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予以一定限制。
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权的来源是法律的授权,在经过法律授权之后,这些执法人员还应当持证上岗,并且通过部门开展的定期培训和考核,这样才能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程序性,毕竟,没收财产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未经法律允许,不按程序规定,那就变成了盗抢的流氓措施,不仅不会为人信服,还会使得政府公信力严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