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公务员狂扇母亲耳光被拘留15天
近日,黑龙江佳木斯的一户居民家中拍摄的监控视频在网上热传,一名女子不知因何原因,将家中的母亲不断在沙发上推搡,在此期间,家中的另一名女性前来阻拦。女子不断推搡着年迈的母亲,并且扇母亲耳光,同时声称要母亲“把字签上”。
事发过后,网友纷纷斥责,经过调查,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称,该女子是自己单位的公务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对其立案审查,并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对该女子作出了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至于打人原因,尚在调查之中。
我们可以明确的是,该女子的打人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理。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也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该名女子身为公务人员的特殊身份,其日常行为也受到《公务员法》的规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应当履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义务。也就是说,从家庭美德方面,法律对于公务人员有着更高的要求,甚至上升到了法律义务方面。
公务员应当是守法的模范,也应当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道德品质的模范,如果连自己的母亲都能下得去手,怎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