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监控员工手机APP是否合法?
近日,国美控股集团发布了一则通报,题目为《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该通报中将一些员工在工作时间玩游戏、聊天、听音乐、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按照部门为单位进行了曝光。
从曝光名单上来看,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腾讯视频、抖音、京东购物、淘宝等APP“情有独钟”,在工作时间“摸鱼”,被公司发现,属实尴尬。在名单公布之后,国美公司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及办公场所管理标准》,给予一些员工警告处罚,部分外包员工做清退处理。网友评论:“腾讯视频或成最大赢家”。
公司监控员工的手机APP流量状况,是否是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可见,员工的手机APP使用记录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保护的“个人信息”。其中,“公开信息”也是处理个人信息的一种方法。
法律规定,如果处理个人信息的事由为“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的情况,那么本案中,如果国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了可以查看浏览记录的,国美公司透过公用Wi-Fi网络,利用技术手段查询到公司员工的浏览记录、APP使用记录等,便是合法的。
而公司员工如果不愿受到“监视”,可与公司进行协商。另外,公司监控员工手机APP使用情况的渠道是“公用网络”,那么,在私人的流量数据传输当中,就脱离了公司的技术监控。但作为劳动者,应当在工作时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而不应当浑水摸鱼,作为用人单位,也应当积极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要过度对员工权利进行限制,维持公平和稳定的劳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