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21-56510899

上海两女子地铁互殴被行拘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11-16 08:00:00

上海两女子地铁互殴被行拘

    11月11日下午,上海地铁2号线列车车厢之内发生了吵架互殴,两名女子在座位上临近乘坐,不时发生言语争执,随后两人便开始扭打。期间,地铁的工作人员上前进行劝阻,直到其中有一名女子大喊“我怀孕了”,另一名女子才停手。

    事后,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了介入。经查,两名互殴的女子分别是39岁和49岁,双方只是因为琐事就发生了口角,后事态升级,发展成了互殴。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两名女子在地铁上互殴的行为就构成了对于公共秩序的违反。对于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对于两名女子的行为,也可以依据伤害他人身体的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是,如果其中一名女子怀孕的事实为真,那么另一名女子的法律责任可能还要加重——法律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与人发生纠纷时,应当采取理性的态度解决纠纷,万万不可使用暴力。除非当他人有紧迫的,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或者是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危险时,才可以采取正当防卫。但一般情况下,双方存在互殴是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可以进行法律责任的免除的。

    另外,互殴看似轻微,但是,如果失手造成了他人的进一步损伤,法律责任就会产生质的改变,以和为贵,才是最正确的处世之道,才会在纠纷之中占居高位。


文章推荐

公交

Top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56510899

EMAIL:junfan@junfan-law.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88号1209室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拆迁赔偿,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

Copyright @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20007582号-1   技术支持:深量建站

热线电话
021-56510899
二维码
扫码咨询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