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爷将女孩掉落手机踢进雪堆 确认对方走远后再返回拿走
近日,一段网传监控视频显示,一名大爷将女孩掉落的手机踢进雪堆之中隐藏,之后待确认女孩没有发现手机丢失后,又返回将手机拿走。据悉,女孩当时身穿一件米黄色羽绒服,在雪堆中与同行的男子打耍期间,不小心将手机从上衣口袋之中掉落,而后方经过的大爷看到了女孩手机掉落,但是非但没有提醒女孩,反而将手机趁女孩和其他路人不注意之时,用腿将手机踢进雪堆之中。待到女孩走远,大爷才回来将手机从雪堆之中捡出来擦拭一下偷偷带走。
大爷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按照盗窃罪进行定罪还是按照侵占罪进行处罚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被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侵占罪中所明确的“遗忘物”“埋藏物”,就属于当事人丧失了占有的财物,如果他人拾得并且不归还,就构成侵占罪。
本案中,大爷的行为应当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是盗窃罪。虽然女孩掉落手机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占有,但实际上,手机距离女孩并不远,所以应当认定女孩对手机存在着观念占有,即使女孩并不占有手机,那么大爷也并不是合法的占有人,所以大爷构成的是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