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気森林发布公告恳请用户退款
近日,元气森林淘宝官方旗舰店发布通告称,因为在10月26日凌晨,该网店的一名运营人员在操作时出现失误,造成大量订单的价格远低于正常价格,而订单量也猛然增多,远远超过了库存量。元气森林恳请消费者伸出援手在后台申请退款,帮助小店渡过难关。
对此,专家表示,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认定合同不成立,应当履行发货义务。
据悉,当店铺订单量出现错误时,有消费者一次性以3元一箱的价格订购了上万箱元气森林饮品,而该店铺并不是元气森林的旗舰店,如果按照此价格进行出售,该店极大可能会破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谓“重大误解”,就是由于行为人在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方面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情况下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既然是合同法律行为,那么在电商平台中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自然也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制,那么,以3元一箱的价格出售该品牌饮料,或许可以成立重大误解或者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如此,该合同就可以申请撤销。
民事法律规范以及经济法律规范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而本次事件中,虽然饮料的买卖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且以3元的价格出售一箱饮料肯定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此受到损失,违反了《民法典》的公平、公正原则。如果以专家的意见,那么该网店终将会因为自己的马虎行为破产,实在有违法律设立的初衷,而对于部分明知网店是出于马虎还恶意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人,就会极大获利。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过程中是否允许犯错?该网店的惨重损失是否值得被可怜或者是被民事法律规范给予保护?是否他人出现错误就要将其赶尽杀绝?
希望消费者们秉持一颗宽容之心,在法理与人情之间作出合理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