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9岁男孩深夜睡车顶
近日,一则“天津9岁男孩深秋寒夜睡车顶”的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相关部门已经对此事开展了调查。据悉,男孩并非无家可归,男孩父母离异,跟随听力残疾的母亲生活,孩子与母亲在街道办的帮助之下享受低保、住房以及困境儿童、残疾人补贴等,每月可以领取到3395元的救助金。男孩的母亲虽然领取了母子二人的救助金,但还是怠于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而孩子的父亲也对孩子不管不问,甚至是进行打骂等家庭暴力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以及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等义务。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侵扰和伤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对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但是,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之后,并不意味着监护人就对该未成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应当每月给付抚养费用直至该未成年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政府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对于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的情况,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社会上有许多家庭都因为生理疾病等各种原因无法拥有一个孩子,但也有许多家庭因为意外等原因对出生的孩子怠于履行照顾义务,导致孩子处于危困状态。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社会各界都需要伸出援手,共同浇灌祖国的花朵,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够继续稳定地运行,毕竟,未来的世界还需要长大的孩子们来扛起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