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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姐”吴英在狱中起诉离婚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10-31 17:00:00

“亿万富姐”吴英在狱中起诉离婚

    吴英本是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6年就登上福布斯全球女富豪榜第6名。但在2007年吴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09年,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决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吴英依法减刑到25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

    2011年,吴英得知自己的丈夫在自己服刑期间在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了一个儿子,对此,丈夫周某某面对吴英的质问,并没有否认。2021年6月,吴英曾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后吴英再次向法院起诉与周某某离婚。

    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来自哪些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    权利是指哪些权利?

    在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方面,我国《监狱法》规定,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法律并没有任何规定对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进行剥夺,那么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服刑人员当然享有诉讼权利。

    所谓政治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保障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即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其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说,只要服刑人员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享有以上权利。

    另外,吴英的丈夫周某某在没有与吴英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已经构成重婚罪。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吴英可以据此提起离婚之诉并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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