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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强制业主人脸识别,中消协发声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10-31 14:31:51

物业强制业主人脸识别,中消协发声

    近年来,随着人脸识别等生物技术的成熟,人脸识别技术在生活中的运用变得越来越广泛。人脸识别在用于识别公民的身份信息、银行支付、账户登录甚至是自动售货机购买商品的领域都被运用。而在一些小区、学校等区域,以前的门禁刷卡技术也逐渐被人脸识别门禁所取代,这虽然一定程度上为业主提供了方便,不再携带门禁卡进出,但对于业主的个人隐私信息也产生了一定的侵犯,若业主不愿采用人脸识别进出小区,那么就可能没有了其他解除门禁的方式,限制了业主的权利。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提示,要求物业以及经营场所的管理人不得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不得强制业主或者是消费者进行人脸识别,不得利用所谓的“大数据”限制公民的公平交易等权利,即所谓的“大数据杀熟”。

    根据我国即将在今年11月1日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对于小区物业强制要求业主刷脸进出门禁的行为,法律规定,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一旦业主的个人信息被泄露,那么业主便可以请求物业公司进行侵权赔偿,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推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具有过错。

    虽然物业要求业主强制刷脸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小区的安保措施强度进行提升,维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但相对于对业主个人信息的侵犯来说,还是弊大于利。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家园,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危害交易安全,扰乱市场竞争,破坏网络空间秩序,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个人信息,才能达到效率、公平以及安全等法律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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