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梯一户变两梯两户,买房受骗怎么办?
近日,山东莱阳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原告郝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莱阳某小区的一处房屋。但当房屋交付之后,郝先生发现,自己收到的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的前期宣传严重不符。
据悉,该置业有限公司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并且在购买之前保证的一梯一户的承诺也没有实现,交房后,实际房屋为两梯两户,且房屋内多处需要进行修补和改造,这极大地侵犯了郝先生的合法利益。随后,郝先生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以及重新购房的差价损失,协助办理解除网签手续。
开发商辩称,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房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可抗力导致,所以主张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在房屋结构方面,开发商称,在前期宣传中并未将一梯一户作为卖点,不存在对客户的欺诈。
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不可抗力确实可以算作是合同违约的免责条件之一。所以说,延迟交房,只要开发商及时通知业主并按照约定的延期交房期限交付房屋,就不构成违约。
关于合同的解除要件,我国法律也有规定。对于因为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欺诈、胁迫或者是乘人之危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本案中,虽然开发商在合同附件中的房屋平面图进行了出示,但并未对郝先生进行房屋结构的文字性说明,导致原告对自己购买房屋的结构为两梯两户并不知情,构成了根本违约,可以对购房合同进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