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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英烈,必受法律严惩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10-12 08:00:00

侮辱英烈,必受法律严惩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对一名在新浪微博中发布侮辱抗美援朝英雄烈士的言论的网民“罗某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这意味着,罗某平可能要受到刑事处罚而非一般的治安管理处罚,对今后的人生影响极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我国在今年3月1日首次规定了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行为的处罚,法律明确规定,侮辱英雄烈士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情节严重的,要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制裁。

    根据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对于实施侮辱英雄烈士行为的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自然死亡后,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侮辱英雄烈士不仅仅是对烈士个人形象的玷污,还是对中华民族伟大抗争精神的否定,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言论自由在世界任何角落都不是绝对的自由,在我国不能诋毁烈士,就如同在美国不能辱骂黑人、在阿拉伯国家不能诋毁其教义一样,可以不加认同,但不能随意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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