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窖囚禁性侵少女罪犯被执行死刑
2021年9月28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并下达命令,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罪犯龙喜和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悉,龙喜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2019年2月,龙喜和驾驶机动车搭载了路边等车的未成年被害人,在其上车之后,萌生了强奸的念头,于是将被害人进行控制,采取捆绑、封口、蒙面、殴打等方式带到了自己的住所。早在之前,龙喜和便已经在家中修建了地下室,在将被害人用铁链锁在地下室的20余天之中,龙喜和多次采用枪杀、电击等威胁方式,强迫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龙喜和犯罪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强,判处龙喜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一般情况下,强奸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如果情节恶劣,强奸妇女或者幼女多人、轮奸或者是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龙喜和的客观行为,极其恶劣,一般只有电影剧情之中才能看到,已经达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
对龙喜和的罪行,是否还要判处非法拘禁罪的罪名?
龙喜和的客观犯罪行为确实触犯了非法拘禁罪,但其非法拘禁的行为应当包含在强奸罪之中。龙喜和使用非法拘禁以及胁迫的方式强奸了被害人,那么就属于一个行为触犯多种罪名的情况,即想象竞合,按照强奸罪一罪进行论处。
最后,在龙喜和被执行死刑的当天,人民法院充分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依法按排期会见了近亲属,此案也会成为反驳废除死刑观点的有力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