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考移民?法院判了!
近日,原复旦大学学生王某某因“高考移民”被开除学籍的再审申请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高考移民”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所谓“高考移民”,就是指部分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线的差异及录取率的高低,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的现象。众所周知,我国东部、东南部的省份都是经济大省、教育大省以及人口大省,而如果这些省份的高中学子想要在高考中脱颖而出,就要付出比西南、西北部省份学生更多的努力。但因为各个地区的教育水平存在差异,那么教育大省的学生在教育弱省的学生之间就如同鹤立鸡群,能够轻易考取更高的分数,而其家长通过各种“运作”,将学生的户籍改迁进入不发达省份,就可以达到规避激烈竞争,轻易考上名校的目的。
在本案中,王同学就是因为“高考移民”而被复旦大学取消学籍。法院认为,该名学生并不是按照规定取得的高考报名资格,而是以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所以判定王同学败诉。
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而此次案件中的王同学就是利用虚假的证件、户籍信息等骗取了报名资格,理应被取消学籍。
按照贵州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考生本人需要户籍迁入贵州省六年以上,初中、高中三年都在贵州省学习,才能参与贵州省高考。而王同学的情况属于外地上学,空挂户籍的情况,不符合规定。
法律不禁止高考移民,但要符合规则,如果这位王同学的行为被默许,那么就会再次出现违规现象,而对于贵州省或者其他教育弱省的学生,就显失公平了。高考作为决定我国亿万学子命运的途径之一,这种偷奸耍滑的把戏,要严格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