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领证1小时闹离婚,女方索赔30万
近日,云南一对仅仅领证1小时的小夫妻就因为种种矛盾要“闹离婚”。
据悉,男方是一名1995年出生的大学生,目前仍未毕业。男方称,其认为自己与女方很早就分手,但女方在分手之后不断骚扰和刺激他,所以一时冲动向家里要来了户口本与女方登记结婚。而女方称,男子的行为极度不负责任,甚至存在着骗婚的违法行为,要求男方赔偿30万元才能罢休。
双方因为矛盾激烈而又协商不成,便起诉至法院离婚。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对于离婚的事宜并未考虑清楚,且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而原告男方也并没有拿出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所以对双方的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那么双方如果打算结婚,就要经过不断磨合,认真考虑,才能决定这样的人生大事。如果意气用事,被他人言语稍加刺激就冲动行事,那么到后来肯定会后悔莫及。在我国,结婚远比离婚要容易得多,而意气用事,就要自担苦果。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有着一定的限制。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但协议离婚在2021年《民法典》颁布之后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期满后的30日之内,需要双方亲自到离婚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对于诉讼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本案中的这对小情侣,领证仅仅1小时便后悔,无疑是将法律当作儿戏。如果有“结婚冷静期”,那么绝对最适用于这对小情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