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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逛超市打碎3万元茅台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9-08 08:00:00

男子逛超市打碎3万元茅台

    9月5日,网传南京市雨花台区山姆会员店一名顾客在选购白酒时,失手将店内一瓶价值33800元的茅台酒打碎,而现场拍摄的视频显示,该顾客手中拿着茅台酒包装,而地上全是酒瓶的碎片以及泼洒满地的酒。

    后来根据证实,该名顾客的确是失手打碎了酒瓶,但该茅台酒的价格并没有三万多元,而是价值五千多元。视频拍摄者可能将商店内价格标签看错了行。而山姆会员商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打碎的茅台酒不是网传的"33800元",而是"5280元",他们已经第一时间和顾客协商处理,双方达成一致,至于协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顾客打碎了未售出的白酒,当然要进行赔偿,但山姆会员店是否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事情发生之后,网络上引起了热议,网民们针对“白酒摆放位置是否合理”展开了激烈地辩论,如果认为山姆会员店的昂贵白酒摆放位置确实不合理,经营者是否要自负一定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仅是安全保证义务,经营者还需要对于提供的商品的质量进行保证,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明码标价。

    而网上热议的货架摆放不合理的问题,法律对于商家摆放货架并没有细节性的规定,只需合理摆放,不对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的危险便可以。侵权法律之中的“过失相抵原则”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但在此次事件中,如果认为昂贵白酒摆放不合理的情况是商家承担责任的主要原因,那么就可能涉及到“受害者有罪论”,对于经营者是十分不公平的,也违反了民法中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损毁白酒的赔偿,只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请求实施侵权行为的顾客承担财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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