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花322万买到兰博基尼事故车
近日,福建的一位杨先生在辛苦一年等来的全新兰博基尼跑车之后,在一次给汽车做美容的服务中,工作人员称该车左边的漆面有部分数据异常,而杨先生之后寻求更专业的机构进行鉴定,果真发现该车曾经经过了拆卸和补漆。
杨先生找到了自己购买兰博基尼的经销商重庆兰博基尼进行协商,但该经销商却让杨先生去找厂家。而后兰博基尼(中国)对于杨先生所遇到的事情作出了回应,该公司称,还需要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杨先生进行联系,而具体的解决方案,也要等到具体的调查结果出来才能由多部门出具。
据杨先生称,自己当时购买这辆全新的兰博基尼跑车共花费了322万余万,期间重庆兰博基尼在车子还没到的时候就要求杨先生尽快签订交车合同,称这样交车会快一些,而当时重庆兰博基尼也保证车辆没有任何问题。
目前,该起事件仍在调查之中。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而对于经营者在提供商品的过程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如果重庆兰博基尼在或者是厂家在售出兰博基尼时明知该车有瑕疵但依然冒充完好无损的新车的,就属于欺诈行为,而如果经营者有欺诈消费者的情况,消费者不仅可以退车,还可以“假一赔三”,补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