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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8年没有房产证,原因为何?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8-26 19:00:00

交房8年没有房产证,原因为何?

    近日,河南洛阳一楼房交房8年还没有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引发了业主的不满。

    据悉,该楼房位于洛阳宜阳县世纪广场首座小区,业主2020年买房,2013年入住,至今为止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楼房,可能会给业主带来诸多不便,比如孩子上学的户口,以及业主所需抵押贷款的资格都受到了影响。该小区的两栋居民楼共有170余户,但至今为止都没有成功办理房产证。

    在业主的购房合同中,业主与开发商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如果超出时间,按照100元/天承担违约金,所以迄今为止,该房地产开放商要向每位业主承担十几万元的违约金。而根据开发商的说辞,该楼盘由于更改了容积率,所以多出了243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导致此楼盘至今为止无法办理房产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我国的建设用地许可有两种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使用权,可以通过行政划拨、出让的方式获得。而一般情况下,除政府公益项目(拆迁返还房),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都要支付土地出让金。

    而对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其中约定的违约金,按照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属于购房合同纠纷,开发商违约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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