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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欲删除“酒驾记录”被骗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8-22 18:00:00

广东一男子欲删除“酒驾记录”被骗

    自从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醉酒驾驶的违法成本显著增加,由一般的行政处罚升格为刑事制裁。但即使酒驾醉驾的后果如此严重,还有人知法犯法,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违法犯罪被制裁之后,竟千方百计想歪点子,清除自己的违法犯罪记录。而这种想法也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近日,广东惠州一男子在网上宣称,只要客户肯给钱,就能帮助其“消除酒驾记录”。而当肖先生看到了该男子的信息之后,便轻信了诈骗分子的谎言,转账一万元,要求对方帮自己“办事”,随后非但事情没有办成,肖先生的钱也追不回来了。8月10日,惠州市公安机关开展净网行动,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捉拿归案,以诈骗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该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的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对于具有某些法定原因的,被司法机关判决刑罚的,才能够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其犯罪记录进行一定程度的“封存”。所谓封存,就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的,可以在出狱后的就业、生活之中不必向单位和个人主动提供自己的犯罪记录,但封存并不属于撤销,虽然一般的社会团体、企业或者个人没有办法调取封存的犯罪记录,但是,公安司法机关如果有需要,还是有权利调出封存的犯罪记录,只是应当依法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予以保密。

    一个人的犯罪记录会影响本人甚至是一家人的生活、工作,对于本人的就业、婚姻影响很大,对于本人子女的就业也会存在着很大的影响。如果轻而易举就能“撤销”犯罪记录,假装自己没有犯罪,显然是对社会中其他遵纪守法的公民的不公。

    而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在三年内如果再次犯罪的,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显然,删除个人的犯罪记录,在任何方面,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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