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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孩喝13瓶啤酒后飙车到140码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8-13 08:00:00

15岁女孩喝13瓶啤酒后飙车到14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一名15岁的女孩半夜凌晨四点多骑二轮电动车在马路上飙车赶往朋友家,却因车速过快撞倒了红绿灯杆。究竟需要多大的冲击力和速度,才能将红绿灯杆撞倒?

    根据监控显示,女孩在撞倒红绿灯杆后不久,来了三名男子将女孩扶起,随后女孩乘坐另一辆电动车离开,似乎并无大碍。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完监控后,将女孩传唤到当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据女孩称,自己当晚喝了13瓶啤酒,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前往朋友家,没想到车速过快撞上了红绿灯杆,自述最快车速达到了140码。当民警询问电动车怎么能跑到140码时,女孩说自己的电动车是花费六千元购买的,随后又经过了改装,所以车速可以达到很快的程度。

    经警方调查取证,该女孩因醉酒飙车撞坏公共交通设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目前其监护人已经支付5400元灯杆维修费。

    如果此次事故不是由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造成,而是由成年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那么性质就完全不一样。

此次事故中的女孩,其监护人只赔偿了五千多元的灯杆维修费。但女孩的改装电动车无论从安全性或者各种指标,都已经远超《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国家标准,甚至有可能在交通管理部门定责时被认定为机动车的范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谓的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如果电动车的设计时速远超于国家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机动车,且这种认定有合法的根据。

如果喝13瓶啤酒后驾驶机动车飙车至140码撞坏路灯杆,那么必然触犯我国《刑法》。《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道路上飙车、醉驾的行为都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该起事故的女孩幸运至极,首先是飙车至超高速撞倒红绿灯杆,能够完好无损。其次,在法律层面,因其年龄未满16岁,且驾驶的车辆为狭义上的电动车,所以只需要赔偿灯杆的侵权损失。

    法律的宽容不是再次犯错的理由,如果女孩还不认识错误,那么当再次犯错的时候,就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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