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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放狠话威胁游客被罚5万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8-03 17:00:00

导游放狠话威胁游客被罚5

    7月28日,香格里拉市逍遥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威胁游客被吊销营业执照,涉事司机兼导游被罚款5万元。

    根据网传视频“香格里拉惊魂记”显示,博主“不忘初心”在前往香格里拉以及玉龙雪山旅游的途中被司机兼导游的男子在半路威胁,强制消费。该名导游兼司机在自己乘坐众多旅客的车上对旅客们进行了接近一小时的“教导”,声称“不要让我老子玩命就可以了”。

    事情被曝光后,当地专项调查组介入调查,2021年6月23日,香格里拉市逍遥旅行社有限公司指派没有运营资质的车辆为游客提供“服务”,从丽江到香格里拉的途中,游客们被司机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相关部门对涉事司机兼导游罚款5万元。

    对于导游个人的言语威胁行为,是否构成违反甚至犯罪?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游客们在外旅行,本就属于弱势群体,面对来自陌生地域的威胁,并没有太多反抗能力,极易被他人威胁或者强迫。近年来香格里拉、丽江地区等多处旅游胜地都被爆出“黑导游”事件,不仅危害了当事游客们的人身安全,更是对当地旅游产业的抹黑。如果当地旅游产业不进行积极治理,那么,再好的风景,都不会吸引到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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