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奶奶带8岁孙女唱歌后酒驾回家
近日,江苏武进,一名奶奶带着自己8岁的孙女与三名闺蜜一起聚餐喝酒,在聚会完毕之后,又感觉时间太早,几人又前往附近的KTV唱歌,三个小时后,60岁的李某(奶奶)自觉酒醒得差不多了,便铤而走险,开车拉着孙女回家。心存侥幸心理的李某在开车半路就被交警拦了下来,经过酒精检测,李某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10mg/100ml。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酒后驾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的,构成饮酒驾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构成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而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要根据《刑法》进行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醉酒驾车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但危险驾驶罪对于重度醉酒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增加了更加严重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依法从重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饮酒后一定要进行充足的休息,安全起见,为了不被认定为酒后驾驶,最好等待12小时以上再驾驶车辆,即便是隔夜酒的“宿醉”,也会被认定为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