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院喂超剂量过期药物给老人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蔡先生和姐姐前往康源养老院看望母亲时,竟发现养老院给老人的降压药品不是自己送过来的,而是超剂量且过期的药物。
蔡先生表示,自己的母亲因为以前有过小中风,但又存在着高血压的症状,所以医院会给老人配备个人定制的降压药物剂量。即便与大部分降压药一样,都使用培哚普利叔丁胺片,但蔡先生母亲所服用的剂量为4mg,而普通高血压患者服用的剂量为8mg。另外,养老院给蔡先生的母亲非但喂错了药,而且养老院给老人服用的药物还是过期了一年多的药物,虽然并没有造成老人实质性的身体损害,但养老院的行为着实不负责任。
在接收到蔡先生的投诉之后,养老院也作出回应,称蔡先生母亲的药物都在自己的抽屉之中,每个老人的药物都有自己的储物空间,并不会存在服错药的情况,至于蔡先生母亲服用了过期药物,养老院暗示可能是蔡先生送的药就是过期的,但养老院也承认自己工作疏忽导致了忽略药品生产日期的错误。另外,涉事的几名护士早就辞职,具体的情况并没有办法得到充分地认定。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编与侵权责任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在养老院喂错老人药的事情之中,养老院作为履行服务合同的一方,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喂错药的行为后续给老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