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21-56510899

女子用河豚毒杀丈夫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7-13 17:00:00

女子用河豚毒杀丈夫

    近日,由最高检影视中心出品的首部检察题材网络电影《河豚》上映,提起河豚,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剧毒,第二印象就是肉质鲜美。电影的主题讲的是两名青年检察官审查起诉刑事案件,该案件是一起利用河豚毒素毒杀他人的故意杀人案。

    而就在2013年,我国真实发生过一起情侣用河豚毒素杀死另外一方的案件。2013年,被害人刘万水与公司同事肖某谈起了恋爱,肖某是一名海归女硕士,曾经在国外有过一段婚史出生于1980年,比被害人刘万水大六岁。肖某的脾气十分暴躁,这也是其在国外结婚后又离婚的一大原因。因为肖某脾气暴躁,二人恋爱期间冲突不少,每次二人吵架的时候,肖某就会用自己购买的“防狼”用的电棍电击刘万水,还用水果刀威胁刘万水。本来不堪忍受,准备与其分手的刘万水,在后来得知女友肖某怀孕的情况下,当即决定准备二人的婚礼,就在这期间,肖某的暴脾气又让刘万水痛苦万分,刘万水随后决定铁了心要与肖某分手。

    肖某在得知刘万水真的要与自己分手之后,心生恶念,在网上购买了河豚毒素,将毒素装作是“毒酸奶”使被害人刘万水误喝,造成了刘万水死亡的惨剧,毁了两个家庭。

    首先,在本案中,被告人肖某犯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河豚毒素,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可以确定的是,制售河豚毒素肯定涉嫌盗窃违法犯罪。我国《刑法》以及两高的司法解释规定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此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这些危险物质,而河豚毒素就属于此罪之中规定的动物性有毒物质,这种毒害性物质足以能够造成公众人身受其毒害,或者使公众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条件受到毒害污染,或者由于毒害物质传播而影响社会等,从而造成对公共安全的破坏等情况。此罪危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在本案中,被告人肖某的河豚毒素从何而来也值得考虑,如果有人故意制售河豚毒素,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文章推荐

公交

Top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56510899

EMAIL:junfan@junfan-law.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88号1209室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拆迁赔偿,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

Copyright @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20007582号-1   技术支持:深量建站

热线电话
021-56510899
二维码
扫码咨询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