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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司机地库撞法拉利保时捷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7-12 17:00:00

宝马司机地库撞法拉利保时捷

    7月4日,上海某小区异地洗车库内突然传来巨响,当安保人员前去查看时,发现一女性司机开车冲撞了停在地库车位上的两辆豪车,一辆为保时捷918,另一辆为法拉利,两辆车预估总价在2000万左右。

    而肇事司机在撞击两辆车导致车辆受损后,并没有表现出一般人应有的愧疚、惊慌,而是阴沉着脸,被愤怒包围着,只说自己并非故意撞击车辆,随后大摇大摆地走了。据事故现场痕迹来看,法拉利车辆被撞击严重,从地库车位平移了一米多的距离,而且是被多次撞击,宝马司机存在着故意的可能。而事后法拉利车主表示,自己与宝马司机是邻居关系,因为双方有矛盾,宝马司机才开车撞击报复。

    如果仅仅是操作失误而产生的碰撞,可按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宝马司机全责,由保险公司在限额之内赔偿,超出的部分由车主自己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如果宝马司机的冲撞行为存在着故意,那么其有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甚至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本次事件中的宝马车主,其行为就涉及了故意损毁他人的财物,属于寻衅滋事,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我国《刑法》还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就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如果真如法拉利车主所说,宝马司机冲撞车辆只是为了报复他人,那么宝马司机就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被定罪判刑。

    具体的事实还需通过相关部门继续调查。行事不可冲动,要宽以待人,双方无论发生怎样的矛盾,都不至于实施如此猛烈的报复行为,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破坏了社会秩序,使自己面临法律制裁,真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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