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看待小伙利用技术上的漏洞诈骗被刑拘,应如何完善此类系统漏洞?
21岁小伙朱某利用某打车软件的系统漏洞,几个月内通过帮其他用户投诉获取代金券再返利给他的方式,恶意投诉2000多名网约车司机,获利近8000元。目前,朱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朱某发现案涉打车软件有技术漏洞,对于乘客的投诉审核不仔细,只要乘客在打车平台上投诉其网约车司机,平台出于安抚乘客考虑都会赠与投诉者10元代金券。后来,朱某在网上销售平台上声称自己能为用户获取该打车软件10元代金券,用户只需付其3元的返利。于是,朱某通过登录其他用户账号,在打车软件平台上恶意投诉了二千多名素不相识的司机。几个月下来,获利近8000元。今年5月19日,该打车软件公司发现这个被恶意利用的漏洞后报警。民警于5月28日将朱某抓获,朱某对于虚假投诉骗取代金券的行为供认不讳。
关于此类系统漏洞,我认为相较于技术上的漏洞,更应该关注的是管理上的漏洞。通过案情我们知道凡是投诉必能得到优惠券,而平台也不去核实投诉的真实性,进而让不法分子钻了漏洞。关于朱某的行为我认为其触犯了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诈骗的方法欺骗乘客自己可以合法获得代金券从而让用户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自己的代金券是通过朱某买的,将财产转移至朱某。如果一个有良知的人知道别人违规通过自己的账号获得代金券的话,他是不会主动从事这种行为的,因为其可能承担来自平台的惩罚,比如封号的风险。正是基于朱某的欺骗才使用户错误处分了自己的财产,看似用户获利其信誉损失远不是10元代金券能够弥补的。同样受害者的平台,朱某也是利用诈骗的方法,使平台基于错误认识,误以为司机违规从而发放代金券,但是其未能核实真相,监管不力也有相应的过错。我们不能期待一个人在犯罪的时候还要考虑良知,尤其是在他人有过错的情况下。
综上所述,针对此类漏洞,除了平台需要加强审核,更需要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也需要司法机关的强力监管才能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